关于遴选湖北鄂东医养集团黄石市第四医院、第五医院工程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机构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7-09-19 阅读量:2139
各受邀单位:
我公司《黄石市第四医院医养综合楼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》、《黄石市第五医院门诊医技楼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》已委托湖北省工程咨询公司编制完毕,根据《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》(2016年第44号令)和《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》(鄂发改规[2017]3号)要求,需遴选第三方机构对该《节能评报告》进行评审,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1.工作内容:组织专家对《黄石市第四医院医养综合楼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》、《黄石市第五医院门诊医技楼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》进行评审。
2.项目能源消耗情况:
黄石市第四医院医养综合楼项目年新增能耗811.4吨标煤(当量值),其中天然气:71.83×104m3,电力:584.19.09×104kWh,新水:126698.87m3。
黄石市第五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年新增能耗1260.09吨标煤(当量值),其中天然气:46.06×104m3,电力:555.82×104kWh,新水:206303.96m3。
3.最高限价:两个报告评审总价最高限价合计为4.0万元。
4.工期目标: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完成评审。
5.资质要求:单位需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建筑专业工程咨询及评审资质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咨询(投资)工程师执业资格。
6.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15:00,将申请材料送交至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6号,湖北鄂东医养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后勤保障中心并开标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人:徐仕洋;联系电话:0714-6367977。
7.定标原则:按总价合理最低价原则确定。
8.其他:
(1)投标文件送达时相关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。
(2)参加人员需提供公司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,中标结果产生后,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。
黄石市第四医院有限公司
黄石市第五医院有限公司
2017年9月1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