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遴选恢复华新三角花坛处广玉兰绿地施工单位的招标公告
发布时间:2019-01-09 阅读量:2592
因“鄂东医养之家”福园护理院施工临时占用绿地,现需对华新三角花坛处广玉兰绿地进行绿化恢复,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,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恢复华新三角花坛处广玉兰绿地工程
二、项目地点:湖滨路华新三角花坛围栏旁
三、最高限价:6.8万元,超过最高限价作为废标处理
四、项目内容:详见附件清单
五、工期:正式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
六、资质要求:
1、投标人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;
2、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绿化园林设计施工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)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固定的办公场所;
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七、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、地点:
1、各投标单位可于1月11日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进行勘探。
2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18年1月11日15:00点;
3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鄂东医养集团后勤保障中心8202室(桂林北路34号)。
八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徐仕洋;电话0714-6367977
九、开标时间及地点:
2019年1月11日15:00点鄂东医养集团二楼8209会议室。
十、定标原则:符合业主要求的,合理低价中标。
十一、合同约定:
1、付款方式:签订合同,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,支付合同总价。
2、其他约定:竣工验收双方签订后,该地段的绿地恢复工作改造全部完成,今后与甲方再无关系,由园林局认可的管养单位进行管养。
十二、其他:
(1)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;投标文件应密封、并在封袋上写明招标单位名称、工程名称、投标单位名称,否则不予受理。
(2)投标文件内容应包含报价、单位资质等资料
(3)参加人员需提供公司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,中标结果产生后,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。
湖北鄂东医养集团有限公司
2019年1月9日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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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清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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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项目名称 |
项目内容及规格 |
单位 |
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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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临时喷绘围挡 |
彩钢板围挡,喷绘制作及安装,规格长×宽=130m×1.3m,已扣减原安装的约35米彩钢板围挡 |
㎡ |
16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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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土方工程 |
挖除收集已铺垫的建筑垃圾装车外运,运距15㎞,挖除范围95m×4m×0.5m |
m³ |
1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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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垫层 |
整理路基,夯实c15混凝土垫层100厚,垫层范围95m×2m×0.1m |
m³ |
1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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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铺贴波纹砖 |
彩面水泥波纹砖200㎝×100㎝×60㎝,1:3砂浆30㎝厚结合层,层面处理 |
m³ |
17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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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斩假石路沿 |
砖砌筑路沿,分层抹灰刷浆,起线拍平、压实,斧斩层面,斩假石路沿规格长×宽=90m×0.2m |
㎡ |
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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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绿化恢复 |
广玉兰红叶石楠 P=0.4㎝×0.3㎝,1000柱; 马尼拉草坪100㎡; 整理绿化用地 |
株 ㎡ ㎡ |
1000 100 150 |
